2016年12月,江先生投保泰康人寿《泰康附加全能保C款重大疾病保险》、重疾保额10万元,2017年1月,投保《泰康健康尊享B款医疗保险》、保额50万元;2018年9月,投保《泰康健康百分百C+重大疾病保险》、重疾保额20万元。
2020年11月,江先生体检时发现胃部病变,病理提示神经内分泌瘤。为求进一步治疗,江先生于同年12月在“泰康医生”上申请泰康绿通服务,泰康绿通为其安排12月17日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门诊检查,12月23日住院治疗,诊断为胃部恶性肿瘤。江先生当月26日出院,医疗费15646.37元,回到资阳当地医保报销4189.02元。泰康人寿资阳中支收到江先生的理赔资料后,于2021年2月9日迅速结案,赔付重疾保险金30万元,尊享医疗赔付5646.37元。由于尊享已过二核期,江先生不用担心后期治疗费用。
江先生此次使用泰康绿通服务,得到泰康人寿资阳中支报销来回机票1050元、住宿费688元、车费358.31元,共计2096.31元。